熊思東 蘇州大學供圖
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建設有兩個“模糊”之處。一是模糊了身份,不再以高校身份為主,而是以第一輪“雙一流”建設的成績、基礎為目標進行建設;二是模糊了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,統稱為“雙一流”建設。此外,還有兩個“清晰”。一是清晰了總體目標,培養一流人才、服務國家戰略需求、爭創世界一流的導向;二是清晰了統籌推進、分類建設。
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建設的一個重大特點是總結第一輪經驗,在總體目標一致的前提下,強調特色和分類的原則。高校的分類建設目前尚在探索過程中,其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,如基于什么要素進行分類、分類是看重過程還是結果導向等。
“雙一流”建設應搞清分類的基本要素是什么。在我看來,這次分類建設更側重高校的學術特質和學術水平,而不再基于歷史出身,例如,是出身原“985工程”大學、原“211工程”大學,還是出身于中央部委直屬大學,甚至是研究型大學。
是什么決定一所高校的學術特質?
學科是反映學術特質的一個要素。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建設模糊了一流大學與一流學科,卻肯定了以一流學科為基本抓手建設一流大學,也正說明沒有學科談不上一流大學。
第二個要素是學術影響力。一所高校的學術影響力的大小,在于它在某一或某幾個學術領域的話語權、開拓作用,在于它對他校和他人的學術引導性,在于它在學術方向和判斷不確定性時的壓艙作用,更在于它對學術價值的評判和批評的能力。
怎樣避免單一指揮棒帶來的問題,讓各類學校各得其所,這涉及的是評價體系。在“破五唯”的問題上,如果我們把高校分為發展特別好的高校、發展居中的高校,以及相對而言發展不夠好的高校這三類,后兩類還沒有“富有”到“頂天立地”。所謂用單一指標就能衡量的高校更多是第一類,而后兩類多半是要采取綜合性評價。
比如,在后兩類中出臺代表作制度,教師們就會討論,究竟什么可以作為代表作?國家級項目、國際有名的專利……雖有但寥寥無幾。最后,只能出臺綜合性評價,既要看學術論文,也要看科研成果,還要看服務地方經濟發展。
第二輪“雙一流”建設中的評價標準雖有改進,但并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。評價標準仍然呈現兩個特點:一是一致性較強,差異性不大。二是看重對存量和增量的考查。在增量方面,雖然考慮了可成長性和提升度,但總體還是看重存量、體量。怎樣能在堅持總體目標的前提下,發揮各校優勢和特色,使其各有舞臺,這些問題不解決,會讓高校發展陷入困惑。下一步,“雙一流”建設更應加強這方面的理論研究。
(作者系全國人大代表、蘇州大學校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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